据财政部出口暂定关税细则表,此次共有334种产品调整了出口关税,其中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焦炭、原油、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,并将对木浆、焦炭、铁合金、钢坯、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、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。
钢铁制品的调整面最大。其中,钢坯、生铁的出口关税从目前的12%提高到25%;螺纹钢、线材、棒材、带钢的出口关税,则上调了5个百分点,为15%;普通焊管的出口关税,从目前的零上调至15%。不过,此前业内所预计的板材、无缝管和型材出口关税则未做调整。
单从进口来看,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徐向春认为,“占钢材出口数量40%的板材未受此次调整的影响,因而对国内市场影响不大。”
素来以资源出口大省著称的湖南受到的冲击也没有人们料想的大,去年我省钢材和有色金属合计出口200951万美元,占全省货物出口总额50.94亿美元的39.25%。但是,继2007年4月份对这些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、另对其他70多种钢铁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,以及对部分钢材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后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又在2007年5月份公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的通知,除降低了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外,还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。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-10%的出口关税,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、板材、型材以及其他钢材产品。
受此影响,湖南钢铁等资源类产品的出口已从2007年6月逐步回落。有数据显示,2007年11月份,钢材、未锻造锌、白银等主要资源性产品出口减少,其中钢材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均下降,降幅分别为22%和4.1%;未锻造的锌出口数量和出口额分别下降85.3%和88.6%;白银出口数量和出口额分别下降29.3%和13.7%。
|